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开展公务活动的通知

来源: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3-05-06浏览次数:15

各处级单位:
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要求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,严格“三公”经费管理。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,发扬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,坚决反对铺张浪费。为进一步贯彻上级精神,现就开展公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公务活动审批管理

1.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活动的统筹管理,能减则减,能并则并,不得开展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。会议、培训、因公临时出国(境)须先制定年度计划,按程序批准后严格执行,原则上不得调整。

2.开展公务活动要履行审批程序。会议、培训、差旅、公务用车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;因公临时出国(境)事项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。

3.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。无公函或会议活动通知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;严格按规定落实用餐、迎送、陪同、缴纳食宿费用等相关要求。

二、勤俭节约办一切公务活动 

1.开展公务活动应当注重实绩实效,不得片面追求规模、规格、数量、时长。

2.各类会议、培训,除重大会议外,一律不得在外地开会;未经批准,原则上不到省外、本地区外开展培训;优先使用学校内部会议室、业务用房等场所开展会议、培训,提倡线上会议、培训。会议、培训要从严控制纸质材料印发数量和范围,严禁重复发放。会议原则上不发放文件袋、笔记本、笔等用品。

3.除重大公务接待外,其他一般性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印发接待手册,严禁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上烟酒、高档菜肴、高档水果,不得发放雨具、洗漱用品等,不得提供与公务活动无关的物品,严禁超标准接待。

4.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发放礼品、纪念品,严禁借会议、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、公款吃喝。严格公务用车管理,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。

三、硬化预算刚性约束

1.公务活动经费开支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,严禁无预算、超预算支出,严禁突破公务支出标准、扩大开支范围;在预算额度和开支标准范围内要坚持精打细算,扭转“按标准最高限安排”的惯性思维。

2.公务活动结束后,及时办理报销手续,如实提供审批单、公函、费用明细清单、发票等报销依据和凭证,严禁打捆报销无关费用。要按规定将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录入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,确保真实有效,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篡改消费明细清单。

3.财务部门要加强公务活动支出审核,对未按规定列入年度计划、未经审批的公务活动、未按规定提供报销依据和凭证、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以及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,一律不得报销。

4.严禁向下级单位、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公务支出费用。

四、加强过紧日子情况监管

1.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持之以恒落实过紧日子要求,自觉接受巡视巡察、纪检监察、审计、财务等监督检查。

2.财务部门要把过紧日子情况作为财会监督和日常监管的重点,促进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形成齐抓共管合力。

3.强化公务活动经费使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,做到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,形成崇尚勤俭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氛围。

 

计划财务处  校长办公室

2023年5月6日